2009年6月28日 星期日

人性必要之惡的性別宰制問題(人性必要之惡?是誰的惡?)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最近性產業議題成為熱門話題,各界眾說紛紜,在人性必要之惡的前提下,最多說法是應該採取開放、除罪化的方向。其實,這樣的思維是有問題的。

表面上看性產業的供需、買賣關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像是公平交易,但仔細分析卻有極大的性別宰制問題,台灣社會不應忽視它。很多人會說性產業從古到今、從中到外,無法消滅,它是人性必要之惡,所以應該平常心對待,甚至要求將之除罪化或合法化,卻沒想到如此思維潛藏的是沙文主義,縱容男性的必要之惡,無視弱勢女性陷入更大困境的可能性。

檢視各國性產業的供需原因統計,大多供應者為女性,且因為生存問題無奈的做了匱乏之下的『選擇』,出賣身體,即便性產業最開放的國家荷蘭,男性性工作者也僅有10%,且大都是服務男性,另外,需求面大部分為男性,而男性購買原因卻是因娛樂、應酬、性等需要而購買。簡而言之,女性因為生存、男性因為慾望,這樣造就出來的行業,存在很大的性別問題。我們不禁要問,大家所謂的人性必要之惡,是男性的惡?還是女性的惡?台灣社會不應如此寬容男性,卻忽視女性在中間的困境。

最令人不解的是,台灣居然有婦女團體認為,合法化才能讓其間的女性更具力量,因為她們才能理直氣壯的要求嫖客戴保險套,這就能除去其間的性別宰制問題,我認為要求嫖客戴保險套,並未解決性產業根本的性別宰制問題,因為它無法轉化性產業供需男女性別統計差異上的最大問題,弱勢女性仍在求生存中選擇此行業,男性繼續滿足其慾望。

性產業之所以產生,我認為,真正的原因是國家無法善待弱勢女性,社會縱容所謂的男性必要之惡而來的,這絕不是一個公平交易,更非一般勞動產業的交換關係,尤其裡面的衛生、性病流行之社會成本,對女性的傷害,恐怕不亞於毒品之毒害。

台灣社會若只因勇敢、少數已站在檯面上,不想再轉業,走向專業化的公娼姐妹,而主張性產業全面合法化、完全除罪化,或大聲譴責反對性產業者為善、假道德,陷入這樣的單一化思考,恐怕嚴重忽略性產業潛藏的性別宰制問題,我非常期盼大家從性別角度重新檢視性產業,嚴肅思考縮減性產業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解決弱勢女性陷入更大的困境。

欲縮減性產業,我認為,國家政策應該給弱勢女性更多資源、更多就業機會、更多福利,讓面臨匱乏困境的女性有更多的選擇機會,相信它將大大的減少女性進入性產業的選擇,間接銳減供應面,同時,社會也須重新檢視對男性的縱容,落實性教育、性別教育,才能有效縮減需求面。

對於性產業裡的剝削者,如人口販子、皮條客、業者、老鴇等,應該予以嚴懲;嫖客也應付行為後可能產生的社會衛生成本,法令上予設嫖客罰鍰條款;對於性工作者,主張不處罰,但不等同承認其工作權。這樣的主張我們已籌組『反性剝削聯盟』,期待你的支持。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我們同學如今在流行一句話,「日日春是打著女權旗幟在反女權!」抗議!
台灣已經不能住人了,這種表面說是幫弱勢其實是幫特權的惡法,荷蘭等國已經證明會有大問題,日日春是選擇性說出片面資訊,對社會大眾極不負責任!只要是人都應該上街頭抗議性交易合法這種惡法!她們的胡搞瞎搞讓我甚至都不敢在台灣結婚生子了!以免變成他們立法後的受害者,社會秩序大亂,社會良善價值更會快速毀掉!

只要提出真正幫助公娼的具體救助、轉業輔導方案和預算,以及強力監督政府執行力,就可映照日日春主張的虛偽荒謬!日日春不選擇做吃力但正確的事情,卻做這種讓社會霸權者拍手叫好的虛偽主張,讓我們老百姓超嘔!
繼三聚氰安之後,這件事情再度讓我生氣,兩次事情都火大到頭痛,為什麼劉兆玄還不下臺?台灣快被他搞的天怒人怨,真希望我能瞬間賺大錢,台灣被這些白目政客學者繼續惡搞,我真是「游泳也想逃離台灣了」,一個搞到我快跳海逃生的政府,真有你的阿!

匿名 提到...

關於日日春,我一點也不同意你的說法。你不身在其中,怎能知道她們的處境和生命經驗?
她們賺的錢就比你來得低俗嗎?你的勞動就比她們來得高尚?你有跟她們聊過天嗎?你知道有一位官姐因而跳海嗎?你知道她在跳海前說了什麼嗎?

只想著要賺大錢,所以錢以外的事情都不重要了嗎?那你現在應該在工作而不是在這裡嘴砲。只嚷嚷著這個國家有多糟說不惜游泳離開這裡,你為什麼不去做些行動來讓這個國家變得更好?如果你什麼也不做,那我建議你現在就可以去游泳,讓我看到你的決心而不只是嘴砲。

每週節目即時動態

徵求NGO活動訊息:歡迎各位夥伴,若有任何NGO活動訊息,請與我們一同分享(E-mail:news50688@mail.pts.org.tw),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