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失智者走失即可報案 無24小時限制

陳佳鑫/台北報導

廖姓失智婦人不知何故,竟從桃園龍潭走失到士林夜市,員警見她穿梭車陣險象環生,帶回警局徹夜清查出她的身分,通知家屬領回。警方強調,家屬誤以為失蹤24小時才能報案,事實上無此限,家屬若有報案,警方就能很快獲得通報,幫她找到回家路。


事實上,民眾家中若有人失蹤,警方都會竭力服務。家屬若有報案紀錄,通報全台各警局、派出所,一旦有失蹤人口被查獲,就能依身體或衣物特徵,很快比對出身分,幫助他快快返家。

士林警方指出,十日晚間下班時間,中正路及文昌街頭車水馬龍,文林派出所員警康志中及黃崇銘忙於疏導交通,見一名六旬婦人緩緩行走在車陣中,險些就被車子撞到,員警趨前關心,婦人卻無法清楚回答。

員警確認婦人疑似失智症患者,寒冬冷冽,她全身打顫,立即帶回派出所,捧上熱茶取暖。康員檢視其身證件卻無所獲,遂買便當給她充飢,順便和她聊天攀談,藉以和婦人建立信任感。

婦人語焉不詳,康員耐心交談,二個小時後,獲悉她來自桃園龍潭等訊息,但是比對失蹤檔案卻發現無報案紀錄,只好清查相關個資,深夜時刻,終於確認她是四十年次的廖姓婦人。

警方輾轉通知到其家人,趕到士林警分局。廖女妹妹向警方表示,姐姐患有失智症,常常「出門就忘了回家」。十日那天早上十一點,姐姐從龍潭家中走失,不知怎會夜間流落台北士林街頭。

妹妹說,過去姐姐一失蹤,家人都會在附近找尋都能尋獲,這次卻怎麼也都找不到,家人十分著急,但因為誤認失蹤二十四小時後,才能向警方報案,不然「怕被大人罵」。

康、黃兩員警聽到莞爾一笑,告知警方受理失蹤案件是「隨到隨辦」,沒有無24小時的限制,畢竟人命關天,如果走失發生意外,就不好了。

康家人直言,還好大年初八當天就找回她,回去還能「拜天公」,感謝上天保祐及警方保護。員警則請家屬多注意廖女病情,才能避免她留落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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