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紀惠容
前陣子,有一名年輕媽媽在女兒死了四天之後,上網詢問該如何處理屍體,才被揭露駭人聽聞的兒虐暴行。一時之間,大家開始譴責這位媽媽「無知」、表姊與姐夫「殘忍」。但我們的社會若只會譴責那棟死亡公寓中的六名大人,恐怕只是一種卸責罷了。
這位媽媽十七歲時與十四歲的國中男生初嘗戀愛滋味而懷孕,生下女兒後,為免去鄰里訕笑遷入男方家中生活。即使沒有婚禮,小小年紀就開始面臨失學、失業、家暴、缺乏奧援,典型的「高風險家庭」因素,都一一挑戰著著她。
眼看她早逝的青春,被迫中輟學業,沒有家庭支持,又得孕育一個來得太早的生命,就這樣一步步踏上貧窮的命運。想想在經濟壓力、母職照顧壓力奮戰的小媽媽,沒有奧援,出現虐兒失控行為,造成一輩子的遺憾,也就不難想像,即便沒有虐兒,她一生也可能就這樣落入貧窮線之下。
台灣到底有多少未成年「小媽媽」?據衛生署統計,在急速遞減的新生兒人數之中,去年卻有3800名是由未成年少女產下,有些少女在困境中有了貴人相助,但大部分則沒那麼幸運,孤單獨自承受,承受這可能造成他一輩子的遺憾。
其實,青少女懷孕有幾種選擇,有些少女為母則強,選擇了單親媽媽或結婚,成為小媽咪;有些知道自己養不起,為了嬰兒的未來,選擇了出養,也有強忍眼淚,選擇了終止懷孕。在勵馨基金會網路徵文『幫ㄊㄚ說ㄊㄚ的故事』中,有曾經歷懷孕的少女表示 :『不管選擇出養或中止懷孕,就像從自己身上挖去的一塊肉,它是生命中永遠的一個黑洞。』
台灣社會對未婚懷孕仍帶有許多道德譴責。即使教育部修改請假辦法,讓懷孕的女學生能夠享有產假、育嬰假,不因懷孕而妨礙受教權,但真的請假的案例,到目前為止僅有五十餘人。 這是多麼大的懸殊差距,可以想見社會道德壓力,讓少女、家長仍不敢為了受教權使用產假、育嬰假。
反觀政府對選擇未婚生子的少女,又提供了怎樣的資源?許多的社會福利補助,對未婚生子的青少女是難以使用,甚至無法使用;例如,以現成的「社會救助法」因為青少年父母無法獨立成戶,即使多半來自失功能家庭或與家庭疏離,但在申請低收入戶時仍將原生父母列入計算人口,因而難以申請,即便好不容易申請到「特殊境遇家庭」的補助,也只有六個月,杯水車薪。如此一來,少女繼續就學、就業,脫出泥淖的機會,都成奢望。
台灣這樣的緊縮政策,除了資源部不足外,多少源自道德壓力,而無法將資源釋出,它也將許多惶恐懷孕的青少女推拒國家資源門外,為小生命埋下岌岌可危的導因。其實,眾觀世界各先進國家對青少女懷孕的政策歷史,也是從道德開始,無法面對既成事實,而採取忽略或緊縮政策,直至近幾十年,才正視成為公共衛生議題,並著重青少年父母支持教育、青少年預防懷孕的支持成長,始釋放大量資源。
要預防悲劇再發生,政府應誠實檢視我們是如何看待、協助青春男女蠢蠢欲動的情慾?或如何教導他們度過這樣的狂飆時期呢?又少女真的懷孕時,社會是否願放下譴責,學習陪伴他們走過?台灣社會需要更寬廣的心看待青少女懷孕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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