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派遣當道! 職場寒冬望春風



首播 10月24日(四)     晚20:00
重播 10月27日(日)     早05:00

與談人:    
全國自主工聯執行長  朱維立
台灣勞動陣線工作貧窮工作室主任 洪敬舒
執業律師 林垕君


近幾年來派遣勞工越來越多,卻也引發更多爭議,一樣工作,兩種待遇,國科會調查派遣工平均薪資,只有二萬六千八百元,正職、派遣工作內容差不多,為何待遇卻差很多?

2008年金融海嘯後,台灣非典型工作勞動人口大幅增加。臨時性或派遣勞工人數和2002年7萬多相比,足足暴增加了7倍!根據主計總處2012年人力運用調查顯示,臨時性及派遣勞工人數就有57萬,早已超越外勞40萬名。正職工作越來越少究竟是勞動趨勢,還是雇主食髓知味,用假派遣、真僱用來規避勞動法令、降低人事成本 ?


根據人事行政總處所作的調查,政府派遣人數10738人,佔總派遣人數的11.1%,等於十個派遣工就有一個為政府工作。政府機關為何不直接僱用員工?這是否有帶頭作用,使得民間企業仿效,造成勞工被迫接受較低勞動條件?


人力派遣經常受到勞工團體的抨擊,很多人會將派遣人員和『便宜、用完即丟』的形容詞聯結在一次,難道派遣有罪?使用派遣人員的公司,就是無良企業?派遣人力原是臨時任務發生時的「補充勞力」,何時開始卻變成被企業、政府節省人力支出的「替代勞力」?


在歐美國家的派遣員工因沒有退休金,薪水通常比正職員工還高,為何反觀台灣派遣人員工作時間不比正職員工少,但是薪水及福利卻差一大截,甚至發生過派遣員工遇到職場性騷擾也投訴無門?


勞委會草擬「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即將出爐,針對要派公司進用派遣工比例,採取甲乙兩案併陳送政院審查。甲案明訂,不設派遣員工比例限制,乙案規定要派公司「派遣工及外勞」總計「不能超過40%」,甲乙兩案各對勞工有何影響?若如外傳取消派遣比例上限,將對全台一千萬勞工造成什麼衝擊?

職場保障低,派遣勞工成孤兒?周四晚間八點NGO觀點,派遣當道! 職場寒冬望春風。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文章內容頗多矛盾,又下太多問號?希望不是一篇先射箭再畫靶的議題。
1.文中第2段說派遣有57萬,第3段又說公部門派遣1萬多,占總派遣人數11.1%,如果不是數學有問題就是到處剪貼文章,沒過濾。
2.第3段說政府機關為何不直接僱用員工?這是否有帶頭作用‧‧‧。那政府幫公務員加薪時,怎麼不見企業仿效幫員工加薪,要不是覺得我們是萬能政府,不然就是對企業秉持人性本善。
3.第5段說「歐美國家的派遣員工因沒有退休金,薪水通常比正職員工還高」,不過台灣勞工退休有勞保及勞退,可以說因為退休有保障,所以就該低薪嗎?

匿名 提到...

1. 「臨時性」及派遣勞工,57萬是含「臨時」勞工。
2. 您對「企業和政府」兩者的關係,其想法是否太過直線與單一,並非政府做任何事情企業都會照做,一定是挑有利者跟進(否則如何壓低勞動力成本,以換取更大利潤?)政府帶頭大量誤用及濫用派遣概念,要企業如何照顧勞工、友善勞工。回應您的最後一句:政府不是萬能,企業也大多不是人性本善,所以更需要立法、保護。
3. 您的第三點,邏輯依然說不通。這是在同工同酬的概念下討論,跟勞動力價值的報酬應該多少無關(我迴避了您使用的低薪一詞,因為高薪低薪,不是看勞工或業主高不高興,而應該回去看各行各業的勞動力價值,高低是相較之下的結果,而勞動力價值則是可以衡量的)。勞工的勞動力價值在生產體系中被大量低估,從而業主賺取利潤,讓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上,這才是我們需要檢討的問題根本,我們也必須想辦法保障勞工權益。

我建議您要批評別人數學不好之前,先將別人的文字敘述閱讀清楚。否則我也可以攻擊你是國語沒學好嗎?相信您聽到這樣的語句敢絕不會太舒服。

以上。

匿名 提到...

1.我也同意勞委會派遣勞工保護法應該盡速通過,畢竟在沒有法源情況下,企業就會出現很多「權宜」措施來傷害勞工

2.我說版上數學不好是其來有自,並非閱讀不清而是基於簡單的數學加減跟常識的判斷
版上同時引用主計總處2012年資料,臨時性或派遣人數資料共計57萬4千人,2002年臨時性或派遣人數則只有7萬人,我假設2002年時那時7萬人都是臨時性人力好了,如果真如版上所說,政府政府派遣人數10738人,佔總派遣人數的11.1%,您覺得政府跟企業在這10年間,全台「只有」增加12萬派遣嗎?而臨時人力增加38萬嗎?您覺得可能嗎?我是不相信。
而且如果全台真只有12萬派遣而有45萬臨時人員,臨時人員增加的數量遠比派遣增加的數量還多,那麼勞委會更應該優先訂定臨時人員權益保護法之類,今天版上的議題不就是因為派遣大量增加,所以才有今天派遣議題嗎?

3.因為版上說第5段說「歐美國家的派遣員工因沒有退休金,薪水通常比正職員工還高」這並非有必然關係,所以我反問「台灣勞工退休有勞保及勞退,可以說因為退休有保障,所以就該低薪嗎?」是覺得版上文字邏輯有問題
同工同酬雖然是神主牌,但不必然是正確的,實際上每個人工作性質多少都有差異,何來真正同工同酬,現況企業就是對勞工薪資都斤斤計較,這與您所說的各行各業勞動力生產價值不同。而是實際企業主是否過常苛扣派遣勞工。歐美國家的派遣員工因沒有退休金所以薪資比較高,請問這跟勞動力生產價值不同何干?勞動力生產價值也有可能因為自動化設備的提升或是科技的進步而提高,你能說這些都是勞工的功勞而忽略企業主的支出嗎?今天派遣的問題是企業主苛扣派遣勞工才是重點,因為運用派遣勞工企業可以「相對」減少支出,他當然會欣然接受運用派遣,所以派遣人力才會大量增加,但是如果你(或是勞委會所訂的派遣勞工保護法)今天強制規定同工同酬的話,企業在薪資斤斤計較下,我猜只有2種選擇,第一這派遣勞工有合理的價值,我改為自僱(不給人力公司賺一手);第二這派遣勞工沒有正職員工的價值,我解聘換到其他工資低廉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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