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
新法保障權益 建教生≠賤價生
首播 1月31日(四) 晚20:00
重播 2月 2日(日) 早05:00
與談人:
台少盟秘書長 葉大華
台灣師範大學機電科技系主任 鄭慶民
新北市海山高工教師 黃耀南
曼都國際有限公司處長 張春和
高職與企業的「建教合作」制度,在台灣已施行四十多年,為許多弱勢家庭學生開啟一扇門,透過半工半讀完成學業,邁向希望之路。但是近年來建教合作美意被扭曲,經常傳出有些廠商壓榨建教生的勞力,讓建教生淪為「賤價生」。監察院調查發現,建教生長期被剝削、濫用,甚至淪為大型企業的「替代人力」,有某家電子工廠生產線4550人,其中1300人都是建教生。
有鑑於此,立法院修法通過「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在1月2日公告施行,明定建教生的生活津貼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每日訓練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以此確保建教生免受廉價勞力剝削。然而業者卻表示這是不平等條約,因此有部分廠商為不願意續約。建教生會不會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呢?教育部最近密集主辦說明會,聽取各方意見,預計半年內完成七項子法。但是在新舊法銜接期間,可能還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建教合作」源自兼具課業學習、經濟活動與社會適應的職業教育制度,由學校及事業機構雙方共同培育人才。它曾經讓技職教育和就業市場無縫接軌,為台灣經濟建設注入動能。但為何演變至今,反而讓建教生淪為廉價勞工?這是拉低青年薪資、促成青年貧窮的原因?還是經濟不景氣、減薪求工作的結果?
根據統計,台灣建教合作學生人數從86學年度16,723人,逐年增加到30,000人左右;建教合作廠商由685家增加到近2000家。如果建教學生被苛待,建教合作的模式為何還逆勢上揚?早期建教合作主要在培育工業類技術人才,現在卻大量轉向服務業與電子代工業,這又反映出什麼現象?
新法上路後,究竟如何讓學校、廠商、學生共創三贏局面?週四晚間八點NGO觀點,「新法保障權益 建教生≠賤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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