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身障新制上路! 服務量身訂做



首播 7月12日(四) 晚20:00
重播 7月15日(日) 早05:00


與談人
殘障聯盟秘書長 王幼玲
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 楊憲忠
愛盲基金會副主任 李英琪
新北市社會局副局長 林昭文

截至去年底為止,國內身心障礙者人數共計110萬,占總人口數4.74%,比前年增加2.24%。台灣身心障礙者人口數,逐年成長的趨勢,值得各界重視。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明定,從今年七月十一日起,採用新的鑑定制度,也就是WTO公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除了以身體結構、功能作為鑑定依據外,還新增社會參與及環境鑑定,綜合評估後發給身心障礙證明。同時也會依照不同等級,給予不同福利措施。這樣做,可以避免資源錯置與濫用,但是否將剝奪身障者原有權益?

新制上路最大的意義,是從鑑定開始,就援引「社會公民權」的精神,以身心障礙者需求著眼提供服務。因此,除了醫事人員外,也增加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一同參與鑑定及評估。現在,衛生署及內政部培訓的鑑定人員,是否足以支應110萬人的需求?新舊制轉換真能無縫銜接嗎?

法國在2005年初,修改了國家對待身心障礙者的基礎法案,隨法案也一併通過大筆新增預算,實施當年度新增8.7億歐元,大約新台幣390億預算!反觀台灣,卻無編列相對應的預算,在大餅不變下,新制上路後能發揮多大效用?

再者,台灣各地的身障機構服務人員雖有逐年增加,與身心障礙人口數相比,人數還是不足。新北市一名人員要服務176名身心障礙朋友;而雲林縣更是資源匱乏,一名人員竟要服務630名身心障礙朋友!鑑定新制上路後,對身心障礙者後續服務,又如何能做到「視個別需求,量身訂做個人服務」?

身心障礙者的面貌並不單一,含括不同的障礙類別、障礙程度、性別等等,我們該如何排除環境中的種種不便,讓他們享有充分而且平等參與社會的機會?週四晚間八點,公視十三頻道NGO觀點:【身障新制上路!服務量身訂做】

為了服務聽障朋友,也會請手語老師在現場,同步翻譯節目討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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