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父不慈!子不孝?!遺棄有罪?!
首播 11月14日(六) 晚19:00
重播 11月15日(日) 早10:00
與談人
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主任 江幸慧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 吳玉琴
律師 紀冠伶
資深影劇記者 狄志偉
百善孝為先!中國人重孝道,認為奉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然而近年來老人家遭子女遺棄的事件越來越多,在影劇圈就發生了好幾件哭哭啼啼的”家變”。孝親觀念正在改變嗎?
馮小姐十多年前遭到母親家暴,十來歲被迫陪「乾爸」吃飯喝酒,小小的心靈飽受創傷,被社會局安置後,好不容易展開新生活。多年後意外和母親重逢,在母親眼淚的攻勢下,心軟了,出錢供母親吃住,卻沒想到是惡夢的開始,只要錢給的不夠多,母親就揚言要告她遺棄。
目前刑法明定,子女遺棄父母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並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很多當年被父母遺棄遭虐的兒女卻要原諒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馮小姐的委屈,誰來諒解?生兒育女能用金錢衡量嗎?
行政院會通過刑法修正案,子女如被父母虐待、性侵、遺棄等,可訴請法院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也規定為人父母者必須先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才能老來安享被奉養的權利,如此一來,會讓年輕時在外遊蕩的父母為家庭多負一點責任嗎?當親子之間剩下了”錢”,要用法律來界定彼此的關係,未來的老人該由誰來安養?
周六晚間七點公視NGO觀點,父不慈子不孝,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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