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

女兒蹺家養女友 父親怒告官 警用心找回家

陳佳鑫/台北報導

黃姓少女兩年來連續三次蹺家,到夜店當服務生供養女友,還拿著警方的撤尋證明重辦身份證,搞得父親撕破臉,怒告她偽造文書。還好士林警方及時介入,居中協調,黃父才同意撤告,讓全案喜劇收場。

警方事後進入了解,黃父同意讓她居住在生母家中,但黃女為了賺錢供養女友,仍在夜店工作,一直持續關心黃女的士林警分局戶口組小隊長歐宗勳,則是力勸她改行,畢竟夜店這種場合,很容易接觸到吸毒、販毒等不法。

據了解,黃女兩歲時父母離異,監護權歸父親,由於成長過程中缺乏女性模仿對象,黃女男性化傾向明顯,格性更日趨叛逆,黃父嚴格教導也沒皮條。尤其黃父再娶後,養女還去刺青及染髮抗議,後來索性結交同性女友,讓黃父傷透腦筋,

父女感情漸離漸遠下,黃女兩年前開始,先後三次蹺家,都到生母林女家中寄住,還到北市的中山區找夜店服務員工作,收入全供女友生活費。不過,因為她的身分證被父親扣住,找工作時屢遭老闆欺壓。

過年前,黃女跑至士林區戶政事務所要重新申辦身分證,洽公歐宗勳發現她正是黃父日前報警協尋者,已被列為失蹤人口,遂帶回處理,並通知黃父前來領回。

不過,黃女非常反彈,甚至拒接父親電話,還在警局內大鬧,歐宗勳見狀,覺得會引發衝突,暫勸黃父先不要前來,並改由生母領回。

只是黃女拿到警方的撤尋證明,前去戶政所辦理新身分證,黃父知情後大怒,反倒跑到警局,對女兒提出偽造文書告訴,讓她吃上官司。

歐宗勳深覺黃姓父女雙方缺乏溝通方式,導致父女關係決裂,只好介入安撫,並充當溝通橋樑,一方面規勸黃父先撤銷告訴,表現誠意,這樣才有改善父女關係的契機,另一方面則力勸黃女應回家向其父親道歉。

黃女知悉父親釋出善意,冷靜思考後,除夕當天即返家,並向黃父道歉,和樂相聚吃年夜飯,全案以喜劇收場,化解一場人倫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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